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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申請本會補助案件應注意事項

  • 發布單位:財團法人臺法文化教育基金會

(一)申請時間:
    申請補助者須於活動舉辦二個月前檢齊申請文件到會核辦。
(二)申請文件:
1.申請書(函)。
2.活動計畫書(詳列活動時間、舉辦地點、活動內容、對象、預定參與人數及預期效益等)。
3.經費預算表(詳列收支及其他機關補助情形)。
4.活動宣傳相關資料。